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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全都是小說的捏
今天驚囧郎的小說出售了,而首先要感謝的就是燿月的大方傳教!
接下來會不斷在有感想的時候貼其他post
先打一點點,因為日歌音實在LOVELOVE得太白癡了OTL
小日、媽媽沒告訴妳不可以隨便把陌生人撿回家養嗎???
不,等等,妳是自幼失怙OTL
但妳還是個小笨蛋!!!下次再把歌音當小狗一樣撿回家也不問身份就亂養一通、我就我就---(幹啥)
不,再繼續念小日是不公平的,主要還是那個大色鬼歌音啦
色性不改,老是趁人睡覺在偷親!變態不是罪,心理變態就是罪啊(←所以歌音只是普通的變態而已)
如果妳不是個大美女然後剛好小日又睡得迷迷糊糊人家早叫警察了,妳知道嗎?叫警察!
第二章歌音的螺旋是以歌音為第一人稱視角的故事,故以下“”裡的字都是歌音的心聲。
“絕對天使的我、無論多久都能維持這種姿勢。她──崇娃的畫筆俐落地動了起來。”
“崇娃(すうけい)是她的雅號。取名自印度的太陽神之名,因為叫真名實在太不好意思了,所以如果可以的話,希望能被這麼稱呼。”
“確實是、男性的神吧?如果不追根究底的話,發音聽起來挺喜歡的,但若要使用的話...”
「不行嗎?」“這麼說著的崇娃笑了笑。”
“不會不行。妳喜歡的話,不管什麼都可以。”
雅號是太陽神這點也就算了,印度的男性神明也可以忽略
但這位太陽神的老婆可是黎明與曙光的女神烏沙斯喔,到底在想什麼呢,小日這女人?
(藝術家腦袋都不太正常 BY某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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